2007年8月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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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坐“黑车”引发悲剧
本报记者 徐晓 通讯员 付永生 俞闻军

  天气闷热异常,杭州下沙的赵小姐出门办事,一招手,好几辆破旧的面包车、微型轿车围了上来。等了两分钟,见没有公交车、出租车经过,赵小姐受不了这炎热,也顾不得“黑车”不“黑车”了,弯腰钻进了身边的一辆“QQ”。该车走了,另一辆车跟了上去,几双鹰眼紧紧盯着。赵小姐下车付钱给司机时,运管执法人员出现在了他们面前。
  虽然一辆“黑车”被顺利查处,但运管执法人员说,“黑车”就像和猫玩捉迷藏的老鼠,极难查处,而且懂得适时进退,严查过后易死灰复燃。运管执法人员提供了一个坐“黑车”引发悲剧的案例,希望能给市民带来警示,别再贪一时方便、便宜而乘坐“黑车”。
  去年的一天,张林与朋友陈荣、李兴凑了60元钱,租了王清的私家车出门办事。途中,王清驾车与摩托车相撞,造成张林死亡、陈荣和李兴伤残。张、陈、李3家将王清告上了法庭,索赔合计近47万元。
  法院审理后判决,王清无客运证等合法手续非法揽客承运,应承担主要责任;张林、陈荣、李兴3人明知王清无营运资格,仍租乘“黑车”,应负次要过错。法院据此作出了判决,原告共计获赔约30万元。
  从该案中可以看到,乘坐“黑车”等非法营运车辆,一旦发生事故,乘客自身也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。不仅如此,据交警部门透露,非法营运车辆一旦出事故,大部分司机为了逃避责任,往往会驾车或弃车逃逸,交警因车辆无牌、假牌等原因难以查明真相,乘客权益根本无从保障。很多“黑车”是二手车甚至是报废车,安全性没有保证。而且,黑车司机往往为了躲避检查而超速、抢行,极易导致事故发生。
  据悉,因为“黑车”司机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、无固定职业人员,一旦坐“黑车”致伤,因“黑车”司机本身没钱,车亦没有所属单位、没有投保,即使打赢了官司,实际上根本拿不到赔偿款。(文中人物为化名)